根据2025年山东烟台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政策调整,相关额度如下:
一、职工大病保险额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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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0万元 ,适用于参保职工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救助金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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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保障额度
参保职工使用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药费,在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 40万元 。
二、政策调整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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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降低 :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6万元降至1.2万元,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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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满8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6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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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年度缴费标准为36元/人/年,用于报销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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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为1.4万元,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降至7000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职工医保挂钩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