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需结合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和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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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规则
多数地区将1992年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年,因为这是全国范围内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启动)的统一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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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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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其工作年限 全部计入 视同缴费年限,直至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时间(如1993年、1996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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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970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其1970-1992年的工龄均视为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后需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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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说明
河南省内存在具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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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制职工 :视同缴费年限从 招工表或调配令时间 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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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员 :根据具体政策调整,可能不完全适用统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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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通常从1992年起步,但具体起始时间需以个人参保档案中的招工时间或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