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政策,其截止时间 不是1996年 ,而是 1992年8月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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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截止时间
河南省明确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以 1992年8月 为统一截止时间。无论当地实际缴费制度开始于何时,1992年8月前的连续工龄均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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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说明
虽然全国大部分地区(如上海1993年、北京1992年10月等)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集中在1992-1996年之间,但河南省因政策执行时间较早,统一将截止时间定在1992年8月,未随全国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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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与建议
视同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的计算,记录不足会导致退休金减少。若对工龄认定有疑问,建议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复查,核实档案中的工作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