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盐城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及使用规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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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可为江苏省内任何城市参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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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要求
所有家庭成员需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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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支付参保人员及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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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用耗材
覆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医疗器械(如口罩、血糖仪等)及医用耗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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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费
可用于缴纳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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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实现账户资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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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流程
家庭成员就医或购药时,直接使用主账户人的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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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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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市 :不仅限盐城本地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亲属缴费。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