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辽宁鞍山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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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别: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参保地分属两个城市的在职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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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大厅办理、网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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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房屋所有证明或居住证或居住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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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结算:参保人员自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的次日起,享受异地就医待遇,在本市、县(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结算功能同时暂停一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