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泸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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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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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在泸州市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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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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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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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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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参保身份一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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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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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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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98天基础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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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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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分别21天、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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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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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定额补助700元,可纳入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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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二级及以上医院4000元/人、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人,难产增加1600元/人,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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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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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后2个月,或出院/手术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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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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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职工,与工资一同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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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部分政策可能要求职工具有泸州市城镇户籍,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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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津贴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但可叠加护理假15天(符合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建议职工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