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疗基数调整规定主要涉及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调整标准、调整时间及相关政策。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关键信息:
一、2025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调整
-
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为4853元/月,上限为24264元/月,按上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
2024年补缴和趸交的基数统一按8088元/月计算。
-
-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全国统一调整至2024年标准:下限4853元/月,上限24264元/月。
-
2025年及以后年度补缴的基数按8088元/月执行。
-
二、地区差异调整情况
-
广东地区
-
梅州 :上限20931元/月,下限4186元/月。
-
汕头 :上限20187元/月,下限4037元/月。
-
-
其他地区
-
辽宁大连 :上限24570元/月,下限4914元/月。
-
河南 :上限18780元/月,下限3756元/月。
-
宁夏 :上限24262元/月,下限4853元/月。
-
-
历史调整案例
-
江苏省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分为12档,最高21821元/月。
-
上海市 :2022年上限36921元/月,下限35283元/月。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与基数挂钩
-
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如4533元)暂维持不变。
-
退休人员若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纳医保费。
-
-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
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与职工医保一致,下限多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
-
2022年江苏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降至10.2%。
-
-
调整生效时间
- 2025年1月1日全国统一执行,部分地区如广东、辽宁等有具体实施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