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日喀则市医疗保障政策,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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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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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未选择校内定点医疗的参保学生需自付300元,选择校内定点医疗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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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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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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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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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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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等11种疾病,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最新医保目录)。
二、住院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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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8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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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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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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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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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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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8万元,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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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按《日喀则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先自付10%-15%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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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包括城乡居民、在校学生、港澳台大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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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仍保持每人每年22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