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与邢台地区的合并发生在 1993年 ,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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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背景
1983年11月,邢台市升格为河北省省辖市,原邢台地区与之分设。1990年6月,河北省决定对石家庄、邢台等六个地区进行地市合并试点,邢台市成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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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
1993年6月19日,国务院批准合并方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正式合并为新的地级邢台市,原邢台地区撤销,成立新政府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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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此次合并标志着邢台市中心城区范围扩大,城市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是河北省行政区划调整中的重要事件。
邢台市与邢台地区的合并完成于 1993年6月 ,距今已超过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