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核心血糖阈值
- 正常人:静脉血浆葡萄糖浓度≤2.8mmol/L(无论是否伴随症状)。
- 糖尿病患者:血糖≤3.9mmol/L即可诊断。
二、症状及补糖反应
- 典型症状:
- 交感神经兴奋症状:饥饿感、心慌、手抖、出汗、面色苍白、焦虑等。
- 中枢神经症状:头晕、视力模糊、行为异常、嗜睡,严重者出现昏迷或癫痫发作。
- 补糖后缓解:给予葡萄糖后症状迅速改善是重要诊断依据。
三、分类标准
- 空腹低血糖:禁食8小时以上,血糖≤2.8mmol/L。
- 餐后低血糖:进食后2-5小时血糖≤2.8mmol/L。
- 反应性低血糖:餐后血糖先升高,随后2-5小时内降至≤2.8mmol/L。
四、特殊人群标准
- 老年人:血糖≤3.0mmol/L需警惕低血糖。
- 儿童:诊断标准较成人低1.11mmol/L(如成人2.8mmol/L,儿童为1.69mmol/L)。
五、诊断方法
- 血糖监测:发作时立即检测血糖,是确诊的“金标准”。
- 实验室检查:包括胰岛素、C肽、甲状腺功能等,用于鉴别胰岛素瘤、甲亢等功能性或器质性疾病。
- 影像学检查:如腹部CT/MRI,排除胰岛素瘤等器质性病变。
六、鉴别诊断
需与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胰岛素瘤等疾病鉴别,结合血糖值、血红蛋白、甲状腺功能及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