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浙江省针对学生的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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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2025年度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8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3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7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60元/人/年)。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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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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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可以通过银行批扣、支付宝、微信、现金等方式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方式缴费,即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后,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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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手续:原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按规定的居民医保缴费方式缴纳费用。新参保人员在集中征收期内持户口本到所属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的居民医保缴费方式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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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的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于嘉兴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他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