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塔城新农合参保条件
根据最新的信息,2025年新疆塔城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保条件如下:
参保条件 | 详细说明 |
---|---|
参保范围 |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治区境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国人。 |
缴费标准 | 2025年度塔城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400元,个人不缴费;对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300元,个人缴费100元;稳定脱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40元,个人缴费360元。 |
缴费期限 | 2025年度塔城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还有一些特定的农民群体可以享受缴费减免的优惠方案,包括:
- 乡村困难居民:家庭特别艰难、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农民,可以免除新农合的缴费。
- 农村低保户: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农民,亦可免除新农合费用。
- 严重残疾的农民:因身体或精神障碍导致无法自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的农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及肢体残疾者,以及一、二、三级的智力与精神残疾者),同样能够免除新农合费用。
- 孤儿:生活在乡村的未成年农民,如果父母已去世或失踪,且无法确认其生死,也可免交新农合的费用。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相关医疗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