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线下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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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本部及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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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市社保局本部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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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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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 :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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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 :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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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 :白沙大道138呈江南新兴苑会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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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 :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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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 :仙葫大道富兴路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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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经济开发区 :武华大道37号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
(注:不同区域管理部地址可能变动,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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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出院结算后需在 90日内 办理报销手续。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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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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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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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有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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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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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身份证(需与参保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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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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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无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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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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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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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直接结算,审核通过后自动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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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直接结算,需垫付自费,出院后携带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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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
- 携带上述材料至任一城区管理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津贴或医疗费用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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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医保系统信息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报销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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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比例由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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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12333热线咨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5年官方指南,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