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报销的时限通常为孩子出生后的一年半内。这是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入职后为其缴纳生育保险,但未提出生育保险报销要求的,此时,相关单位不会自动报销,限时过后,将失去提交报销申请的资格。
具体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包括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联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原件)、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提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 等待审核:工作人员会在收到邮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果遇到大额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一次申请报销发票总金额40000元以上或就医有疑问等需进一步核查的费用)报销等特殊情况,可能会适当延后。
- 领取报销款项:审核通过后,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平均工资500元;女职工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的,1000元的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