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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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且职工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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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为计算标准,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津贴。
二、所需材料
(一)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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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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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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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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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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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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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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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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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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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标明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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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B超单(妊娠14周以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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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发票(原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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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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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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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分娩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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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并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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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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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障服务网厅,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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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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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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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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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月拨付至职工社会保障卡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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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需在产假结束后1年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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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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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终止妊娠、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等有专门流程,需提供额外材料。
以上流程及材料综合了衡阳市社保部门官方指南及常见问题,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