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备案后可参照衡阳市本地住院政策进行结算报销。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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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急诊人员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衡阳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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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跨省异地就医(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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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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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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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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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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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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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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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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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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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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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南省内跨市异地(非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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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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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00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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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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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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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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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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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000元:三级55%、二级65%、一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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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三级60%、二级70%、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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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以上:三级65%、二级75%、一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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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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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医保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浮动,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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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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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药品和检查项目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