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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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为引导参保居民有序就医、合理进行医疗消费,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具体标准如下:保障范围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8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大幅调整,支付限额标准以省即将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且一年内只扣一次起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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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居民门诊统筹就医,不设起付线。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为首诊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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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对参保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起付定额的按照定额标准结算。顺产报销额度为800元,剖腹产报销额度为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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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特定病种疾病报销:凡符合门诊规定特定病种疾病的,在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重症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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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报销: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的比例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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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对全省80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的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