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缴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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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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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万元至3万元为85%,3万至4万元为90%,4万至10万元为95%,10万至30万元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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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每满5年连续缴费,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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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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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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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经鉴定符合标准后,报销比例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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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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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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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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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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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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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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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6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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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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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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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例如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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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门诊或住院自费超过8000元部分,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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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60元,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政府全额补助。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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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报销比例60%,住院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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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认定 :需经医疗机构鉴定,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5%。
以上政策综合了河南省近年医保改革调整结果,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