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徐州市男职工生育险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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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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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
- 流产的200元;
- 顺产的1200元;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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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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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职工在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政策调整或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报销事宜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