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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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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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报销: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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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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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4万元。超过该限额之后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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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个人承担比例:统筹基金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医疗救助基金个人承担比例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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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为: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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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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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住院报销: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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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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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划拨: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以上就是合肥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