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中毒型痢疾是一种严重的感染性疾病,若在入职体检时被查出患有活动性小儿中毒型痢疾,可能会影响入职。
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如果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医疗、幼教等行业,在患有小儿中毒型痢疾未治愈的情况下,可能会因传染病传播风险而被限制入职。如果是普通办公室工作或其他非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岗位,一般来说,在病情治愈且身体恢复健康后,通常不会影响入职。
如果曾患过小儿中毒型痢疾但已完全治愈,通常不会对入职产生影响,因为治愈后不再具有传染性,也不会对工作能力和工作环境造成危害。在入职体检时,可以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治愈证明,以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