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浙江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 社会保险登记表;
-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 收款收据。
请注意,这些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