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南京市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是否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就诊的医院级别、以及治疗的类型等。以下是具体的信息:
情况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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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异地就医门诊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 | 1000元(含)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40%;1000元(不含)至5000元(含)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5000元(不含)至15000元(含)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5%。 |
在职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在三级医院住院) | 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免除起付标准。 |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南京非社区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