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管理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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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药
孕期应持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症状控制良好可考虑降级治疗,但不可完全停药。吸入药物安全性较高,优先选择此类药物。 -
病情监测
- 每日监测呼吸峰流速(PEF)变异率,指导药物调整。
- 发作时监测胎儿胎动,若胎动减少需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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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诱因
远离过敏原(如尘螨、花粉)、减少呼吸道感染风险,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禁养宠物。
二、急性发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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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发作
立即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可快速缓解症状。 -
中重度发作
- 反复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若无效需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
- 给予孕妇氧疗,维持血氧饱和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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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情况
若出现呼吸衰竭或哮喘持续状态,需紧急住院治疗,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正压通气。若经积极治疗无效,需考虑终止妊娠。
三、分娩与产褥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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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期
- 临产后肌注糖皮质激素预防发作,优先选择低位产钳或胎头吸引器缩短第二产程。
- 重症哮喘患者需缩短产程,减少体力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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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期
- 产后充分休息,减少哺乳次数,重症患者建议暂停哺乳。
- 继续监测哮喘控制情况,避免复发。
四、药物安全性说明
- 吸入药物:布地奈德(B类)、孟鲁司特(B类)对胎儿影响较小,推荐使用。
- 抗生素:妊娠期感染可选青霉素、红霉素,避免四环素、链霉素等。
- 全身激素: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风险可控,需权衡利弊。
五、特别提醒
- 避免自行停药:约38.4%哮喘加重与擅自减药有关,需严格遵医嘱调整剂量。
- 多学科管理:建议妇产科与呼吸科联合随访,制定个体化方案。
通过规范治疗和密切监测,多数妊娠期哮喘患者可有效控制病情,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