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职工的生育津贴主要体现在护理假生育津贴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两方面。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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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生育津贴: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具体金额根据相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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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相关医疗保险,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男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 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补贴445元;
-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补贴1100元;
- 顺产的,补贴4050元;
- 难产的,补贴4250元;
- 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补贴4800元。
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访问官方发布的指南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