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潍坊,护理津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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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 参保人员:参加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同步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 缴费标准:
- 统筹基金划转:在职、退休职工分别按每人每月3元、7元的标准,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月划转。
- 个人缴费:在职职工按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缴纳,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减;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 待遇享受:按规定缴纳职工长护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享受职工长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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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 相关政策:潍坊市已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所需材料可参考《潍坊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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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护理费待遇:
- 申领材料:
-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潍坊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 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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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津贴(男性):
- 申领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 申领材料:
- 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
- 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
- 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 申领条件:
以上是潍坊市护理津贴的相关信息,具体所需材料和申领流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