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青岛市对养老护理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
补贴对象
- 在养老机构或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从业的护理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持有护理员等级证书,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
- 与养老服务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 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补贴标准
对养老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20元、140元、160元、200元的岗位津贴。
申领方式
- 申请人所在养老机构或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初审汇总并登录青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每季度向所在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养老护理人员岗位津贴申请表》、职业等级证书,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资料。
- 区(市)民政部门每季度审核,并按规定拨付岗位津贴。
其他相关政策
除了岗位津贴,青岛市还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入职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4万元的入职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按照技能等级给予每人每月100-200元的岗位津贴。
以上就是2025年青岛市养老护理人员岗位津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