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育金领取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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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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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后需在6个月内申领。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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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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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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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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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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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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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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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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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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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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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江阴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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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可选择在生育期间发放工资或补助,申领后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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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江阴医保云”“最江阴”APP在线申报。
四、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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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汇入单位账户,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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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包含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约1100元)、营养补助金(1700元)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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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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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为基准,若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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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等特殊情形可增加产假15天,津贴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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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时效
- 单位需在每月6号至24号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发放。
以上流程综合了江阴市社保政策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具体以江阴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