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护理津贴涵盖范围
1. 长期护理保险
政策依据: 《乌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试行)》
实施范围: 参加乌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准入标准: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且病情基本稳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的,同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2年(含)的参保人员即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种待遇保障方式:
- 接受定点医疗机构照护服务
- 接受养老机构照护服务
- 接受居家或协议机构上门护理
支付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付不设置起付线,实行日定额管理。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 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按每人每日定额80元。
- 在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按每人每日定额60元。
- 接受协议机构上门护理服务或居家护理服务的按每人每日定额40元。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只需承担30%
2. 生育保险护理津贴
政策依据: 乌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政策
实施范围: 参加乌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
享受条件: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男职工配偶生育
支付标准:
- 女职工生育津贴: 实际计发数=本人生育前一个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 男职工护理津贴: 实际计发数=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天)×护理假天数,护理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
政策依据: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范围: 纳入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
资金标准: 4500元/人。(次年发放上年扶助对象护理补助)
操作规程: 已经被确认为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扶助对象,村(居)委会核实情况汇总并张榜公示后,乡(镇)初审,区级审核确认,市卫生健康部门抽查审核,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抽查审核
4. 残疾人护理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范围: 乌海市范围内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资金标准: 具体标准根据乌海市相关政策确定,可能每年有所调整
以上是2025年内蒙古乌海护理津贴的主要涵盖范围,具体政策细节和最新调整,建议咨询乌海市相关政府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