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山西长治存在多种护理津贴相关政策,这些津贴是合法的,相关依据如下:
- 基本养老服务中的护理补贴:《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制定发布《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包括护理补贴在内的基本养老服务。这表明在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中,护理补贴是一项明确的服务内容,旨在为特定老年人群体提供支持,是有政策依据且合法的。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山西省也按照此规定执行,所以在长治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病残津贴。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护理费:在山西省 2025 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这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为受害人获得合理的护理费用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长治市同样适用。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长治市尚未纳入试点范围,但对于符合条件的痴呆老年人有相关政策提及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女职工生育相关待遇等方面,也可能涉及到与护理相关的费用或补贴,这些都是有相应政策法规支持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