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后的采暖补贴因地区和退休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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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15年时,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大连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图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的方式,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具体的补贴标准为=住房面积×居民住宅供暖价格×70%÷12。但要注意的是,如果缴费年限不足20年,那么就只能补贴60平米,如果缴费年限在25年以上,那么最高可以补贴到85平米。发放的方式,是随养老金一起发放到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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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除大连市以外的辽宁省其他地区,大多数的企业退休人员是没有取暖补贴的,能够享受取暖补贴的,往往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目前的发放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为: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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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也是可以按照标准领取取暖补贴的。如果是城市低保户,那么在取暖期时,可以领取标准为600元的取暖补贴;如果是农村的低保户或者是农村五保户,那么在取暖期内,也可以领取到标准为200元的取暖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辽宁省的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关注当地最新的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