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的护理津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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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
- 调整对象:工伤职工生活完全、生活大部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 调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调整至401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至3212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至240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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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
- 政策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卫规发﹝2024﹞1号)。
- 实施范围:纳入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当年申领,亡故次年退出)。
- 资金标准:4500元/人。(次年发放上年扶助对象护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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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护理津贴:
- 政策背景:老龄化趋势加剧,老年人护理需求增加,政府对老年人福利的重视和支持。
- 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必须达到60周岁以上,且为青海省户籍,符合规定的健康状况标准,如无严重疾病、无精神疾病等,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健康状况证明和收入证明。
- 护理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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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
- 补贴标准:100元/人。
这些护理津贴的发放,旨在提高相关人群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保障他们的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