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领取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常见护理津贴的领取信息: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申请条件:具有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 申请材料:
- 申请人的户口本,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 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
- 本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应在未央区户籍地发放补贴资金的相关银行办理,同时需提供使用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书面说明。
- 政策告知书及承诺书,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申请人须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受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居委会公开栏公示不少于 5 天。无异议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 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
- 批准: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核合格材料由区民政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
- 申请条件:具有西安市临潼区户籍,且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 城乡低保或退出低保不满 12 个月对象中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失能人员。
- 重点优抚对象中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失能人员。
- 低收入对象中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失能人员。
- 在申请之前 12 个月内享受过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家庭中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的失能人员。
- 申请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 份)。
- 近期免冠照片(2 张 1 寸)。
- 失能老年人相关生活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认证卡、优抚对象相关证明材料、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相关材料。
- 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联系方式。对老人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老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由本人或其家属、护理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或其家属、护理人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委会(村委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组成评估小组上门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估,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评议,并将初审名单在社区、村公示 5 日后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 审核:街道办事处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不低于 50% 的比例入户抽查,审核无误后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和造册,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 审批:区民政部门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不低于 10% 的比例入户抽查,审核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护理服务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 申请条件: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以个人身份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需符合相关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 申请材料:需通过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对应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材料以当地鉴定机构要求为准。
- 办理程序:
- 申请鉴定: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对应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向参保对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其中向县级、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由下级逐级向有权限的机构和部门提出领取病残津贴资格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现行鉴定标准和政策,做好对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 公示审核: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韩城市参保的人员由渭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在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并告知本人相关政策及权益后,各市可视情按季度或每半年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呈报审核领取病残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