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护理津贴及其最高发放金额: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通知,从 2022 年起,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年分别增加 10 元 / 月,到 2025 年达到一级每人每月 120 元,二级每人每月 90 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部分地区如成都,将补贴发放对象延伸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到 2025 年,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达到 80 元,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达到 70 元。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2019 年 1 月起,四川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补贴年标准中,失能人员为 3600 元 / 人,平均到每月为 300 元。不过,这一标准可能会随着各地政策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所变化。
-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在凉山州,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中,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享受岗位补贴,一级 / 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可补贴 1000 元。
-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在成都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城镇职工,入住定点护理机构,重度失能三级的待遇标准为 3196 元 / 月;成年城乡居民重度失能三级的待遇标准为 1303 元 / 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病残津贴。但病残津贴月标准要根据参保人员申领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无法明确其最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