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尿剂
如呋塞米、氢氯噻嗪,用于缓解心力衰竭引起的水肿,需注意长期使用可能引发电解质紊乱。
2. β受体阻滞剂
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可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改善心脏功能,尤其适用于合并房颤患者。但严重心动过缓、哮喘患者禁用。
3. 抗凝药
如华法林、利伐沙班,用于预防房颤或血栓患者形成血栓,需定期监测凝血功能。
4.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
如依那普利、缬沙坦,可降低血压、改善心功能,延缓心脏重构,但需注意血压控制。
5. 地高辛
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力衰竭症状,需严格遵医嘱调整剂量。
6. 其他药物
- 醛固酮拮抗剂(如螺内酯):用于合并心力衰竭患者,抑制心肌重塑。
- 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如维拉帕米):控制心室率,但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 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增减或停药。
- 定期复查凝血功能、电解质及心功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严重瓣膜病变需结合手术治疗(如瓣膜置换或修复)。
若有不适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