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荆州的分娩补贴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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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户籍要求:夫妻双方需均为荆州市内户籍,自2023年7月24日起共同依法生育的二孩或三孩且自出生起一直落户在荆州区(包括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等)的家庭。
- 婚姻状况:以夫妻共同申报为原则,丧偶或离婚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 子女情况: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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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
- 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二孩或三孩家庭,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 202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或三孩家庭,应在二孩或三孩出生1年内申报。
- 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得要求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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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 二孩或三孩的户口簿(含户口首页)。
- 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的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领取人银行卡(荆州农商银行)复印件。
-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荆州市内其他县市区户口的,提供未在户籍地享受生育补贴的证明。
- 离婚或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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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自主申报,村居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夫妻双方准备申报所需资料后自行主动向二孩或三孩入户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并填写《荆州市荆州区生育补贴申报审批表》。村居应及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相关信息,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收集的申报资料签署初审意见,填报《荆州市荆州区生育补贴发放花名册》后报送至所属镇(街道、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
- 镇办审核,汇总公示。镇(街道、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应及时对村居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告知申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签署审核意见,于每季度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生育补贴申请材料和《荆州市荆州区生育补贴发放花名册》报送至区卫健局复核。
- 区级复核,发放资金。区卫健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对各镇(街道、管理区、开发区)卫计办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纳入生育补贴发放范畴,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资金发放至领取人银行账户。
湖北荆州的居民在申请分娩补贴时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注意事项,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密切关注申请时限,提前准备好齐全且准确的申报资料,按照规定流程依次到村居、镇办进行申报和接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