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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首要措施是停用所有可能诱发呼吸衰竭的药物,尤其是镇静剂、麻醉药、β受体阻滞剂等。多数患者停药后症状可逐渐缓解。 -
氧疗支持
通过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善低氧血症。氧流量需根据病情调整:
- 中枢抑制或无CO₂潴留者:2-3 L/min(氧浓度30%左右)
- 支气管痉挛者:4-6 L/min(无CO₂潴留时)
- 急性肺水肿者:高浓度吸氧(>50%),流速6-8 L/min
- 机械通气
对重症患者需及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采用间歇正压通气(IPPB)或呼气末正压通气(PEEP),以改善通气和氧合。机械通气指征包括:
- 严重缺氧(PaO₂<50mmHg)
- 呼吸性酸中毒(pH<7.20)
- 意识障碍或呼吸道分泌物无法咳出
- 药物治疗
- 肾上腺皮质激素:早期应用地塞米松(5-10mg/次)、甲泼尼龙(40-80mg/次)等,减轻炎症和肺水肿
- 解除支气管痉挛:氨茶碱静滴或沙丁胺醇气雾剂吸入
- 利尿消肿:呋塞米静脉注射,减少肺水肿液体积聚
- 呼吸兴奋剂:仅在部分病例中谨慎使用
- 辅助治疗
- 清除毒素:洗胃、导泻或血液净化,加速药物排泄
- 纠正酸碱失衡:监测电解质,防治消化道出血
- 抗感染治疗:合并感染时选用敏感抗生素
注意事项:治疗需严格遵循个体化原则,尤其对老年、基础疾病多的患者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多数患者经及时处理预后良好,但延误治疗可能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