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丽水分娩补贴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
- 夫妻一方为遂昌县户籍(含一方原为遂昌县户籍的现役军人),2023年12月11日起符合政策共同生育第二孩、第三孩且该子女出生户口登记在遂昌(不含子女户口迁入),同时未在遂昌县外享受育儿补贴(补助)的家庭。
- 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含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已有子女数。
- 同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数超过3个的,同等享受第三孩育儿补贴。
- 子女未满周岁死亡的不享受育儿补贴。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育在丽水”,选择“二三孩育儿补贴”,选择新增,选择本次申请补贴的孩次,选择受理区域遂昌县,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并准备好相应材料,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补贴申请。注:在乡镇(街道)开始审核前,申请人可主动撤回,在原申请件基础上修改完善信息或材料后再重新提交。也可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至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申请材料
- 结婚证;
- 户口簿首页、夫妻双方和所有共同生育的子女本人页(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军官证);
-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父母双方信息);
- 申请补贴子女的生育登记服务单;
- 申请人社保卡(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
- 其他所需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婴幼儿保健册(子女满周岁疫苗接种记录或满周岁体检记录页面及父母信息页);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约定共同抚养的另一方同意确认书等等。
发放时间
群众可随时申报,但补贴资金一般情况下于每年5月底、11月底各集中发放一次,若此次未能及时发放的会安排在下一次发放。
孕检补贴
补贴对象
2023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且在医疗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的遂昌县户籍妇女。孩次计算方式同育儿补贴中孩次计算规则。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育在丽水”,选择“二三孩孕检补贴”,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 夫妻双方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所有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本人《孕产妇保健册》封面;
- 生育登记服务单;
- 本人社保卡(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
- 助产机构分娩正式发票(县外分娩需提供)等原件照片。
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按每季度发放一次补贴,若因申报时已超过此次发放时间,会安排在下一次发放。
咨询电话
0578 - 8256553。
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补助
补助对象
2023年1月1日起双方均为丽水市户籍且女方为遂昌县户籍,按政策生育确需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且在浙江省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家庭,该政策一孩也可以享受。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遂昌县户籍家庭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其自费部分(含个人账户)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已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辅助生育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申报材料
- 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申请表(附件1);
- 结婚证;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及医疗发票(提供的医疗发票是指正规的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及医疗收费明细)。
审核及结算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于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后及时向女方户籍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