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浙江丽水分娩补贴办理方式如下:
孕产补助
- 准备材料:产妇在产后 3 个月内,需准备《丽水市孕产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非丽水户籍提供居住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社保缴纳证明(非丽水户籍提供)。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社区(村)委会在收到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仔细核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 审核审批:初审通过后,社区(村)委会上报至街道(乡镇)卫生健康部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至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财政部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终审通过后,补助资金在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育儿补助
- 准备材料:符合条件家庭在孩子满 1 个月后,准备《丽水市育儿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非丽水户籍提供居住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已申领孕产补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非丽水户籍提供)。
-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社区(村)委会 10 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街道(乡镇)民政部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级民政部门,区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补贴发放:审批通过后,育儿补助自孩子满 1 个月所在月开始按月发放,每月月底前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孩、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
- 区域内分娩:助产机构一站式结报。政策内生育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娩住院时填写申请表,凭女方户口本及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孩或第一、二孩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册、生育登记服务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助产机构办理补助申请。产妇出院后 30 日内助产机构予以先行兑付补助,将补助打入产妇社保卡银行账户。
- 区域外分娩:在区外助产机构分娩的,补贴申请对象向户籍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助产机构正式发票,女方户口本及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一孩或第一、二孩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保健册、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审核后在 30 日内先行兑付补助。
部分补贴还可通过线上办理。如二孩、三孩孕期健康检查补贴可通过 “浙里办” APP—“育在丽水” 中选择 “二三孩孕检补贴”,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