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的分娩补贴政策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已经开始实施。以下是关于四川分娩补贴的详细信息:
生育保险覆盖人群扩大
自2025年1月1日起,四川将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
-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医疗费待遇:按各地现有政策执行。
-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计发基数为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与各地区参保职工保持一致。
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 生育津贴支付给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按照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成都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 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具体天数计发。
-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分别按照“两类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具体天数计发。
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
-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成都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二是在四川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三是产假期间本人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申领生育津贴的方式
- 线上申报:女职工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的,用人单位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申报生育津贴。
- 线下申报: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
以上就是2025年四川分娩补贴的相关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