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省分娩补贴主要通过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以下是不同人群领取生育津贴的相关信息:
单位职工
-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按四川省相关规定,为职工正常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定时长(具体时长依四川各地政策确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计划生育政策。
- 申报流程:四川省借助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保系统与医疗机构、计划生育部门的数据实时互通。女职工生育后,医疗机构会将生育时间、分娩方式、婴儿信息等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共享平台,同时计划生育部门的审批信息也同步接入社保系统,社保系统自动抓取这些信息,触发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无需女职工手动操作。
- 审核与发放:社保部门接收到自动申报信息后,运用智能审核系统,依据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标准,对参保缴费记录、生育合规性等申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整个审核过程通常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 领取条件: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 12 个月及以上。对 2025 年 1 月 1 日《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施行后 12 个月以内,“两类人员”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 12 个月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 12 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 12 个月内申领。
-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可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申报方式,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通过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申请,也可能需要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
- 审核与发放: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
四川省部分地区还有针对符合条件家庭的孕产补助。补助申领流程如下:
- 提交申请:产妇在产后 3 个月内,准备《四川省孕产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非四川户籍提供居住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社保缴纳证明(非四川户籍提供),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
- 审核审批:社区(村)委会在收到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财政部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
- 资金发放:终审通过后,补助资金在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