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湖北省分娩补贴主要有孕产补助、生育津贴及部分地区的专项补贴等,以下是不同类型分娩补贴的领取方法:
孕产补助
- 准备材料:《湖北省孕产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非湖北户籍提供居住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社保缴纳证明(非湖北户籍提供)。
- 提交申请:产妇在产后 4 个月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
- 审核审批:社区(村)委会在收到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其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
- 资金发放:经终审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
- 领取条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依照湖北省相关规定,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定时长(具体时长依湖北各地政策确定),同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的计划生育政策。
- 准备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 申请流程:生育津贴由生育分娩(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单位经办人可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职工本人亦可通过鄂汇办 APP 等线上途径办理。受理后,经审核完成,生育津贴将拨付至生育分娩(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部分地区专项补贴(以监利市为例)
- 领取条件:夫妻双方生育行为发生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及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且已在户口所在地乡镇管理区卫健办登记了出生信息并录入《湖北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信息系统-全员人口管理》。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离异单亲家庭的由抚养人申报。
- 准备材料:需填写《监利市生育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异资料等)、全家户口、申请人的社保卡原件与复印件。
- 申请流程:每年 1 月初启动受理上一年度内新出生婴儿符合政策补贴对象的申请,3 月底截止。申请人自愿主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管理区卫健办申请。各乡镇管理区卫健办负责初审,审核通过后签署初审意见,签名盖公章,4 月份集中将档案和申报花名单报市卫健局。市卫生健康局审批确认后,向市政府申请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后,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社保卡一卡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