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季度为纳税期限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种的申报。以下是相关要点:
申报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例如,第一季度(1 月 - 3 月)的税款,应在 4 月 15 日前申报缴纳;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申报期限会相应顺延。
申报流程
- 抄税:在季度末的最后一天,将开票系统中的数据抄写到税务 UKey 或 IC 卡上。
- 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
- 缴款:申报成功后,点击 “税款缴纳”,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完成税款缴纳。
申报内容
- 增值税:
- 销售额的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 报表填写:销售额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无差额征税的,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或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栏次;既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差额征税)的,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征收率)” 相应栏次,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栏次;差额征税的,需先填写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再填写主表相关栏次。
- 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增值税免征,附加税费也随之免征;如果缴纳增值税,则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附加税费。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附加税费相关数据会根据增值税的申报情况自动带出或需纳税人自行填写。
- 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在季度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8 年版)》,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收入、成本、利润等数据,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 纳税期限选择: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 申报数据准确性:应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确保销售额、扣除项目等数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申报,将面临税务处罚。
- 及时申报缴纳税款:需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和税款缴纳,逾期申报或缴纳税款,会产生滞纳金。
- 政策变化关注: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等因素进行调整,纳税人应及时关注政策变化,以便正确申报纳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