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返还的申请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一般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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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是否符合返还条件:
- 一般来说,已建立工会组织(成立独立工会或通过覆盖方式建会)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是工会经费返还的主要对象。
- 部分地区对于暂未建立工会组织但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待工会组建后也可作为返还对象。
- 非企业法人一般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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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 企业成立工会证明材料:需提供《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成立工会批复函》。已被覆盖建会的小微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工会、社区或街道联合工会申请成立工会批复函。
-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果系统已判定为“小微”的企业,则不需要再上传“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企业的申请界面中不会出现上传该材料的窗口。如不能判定为“小微”企业的,则需要上传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的上年度《企业年报》或上年度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企业所得税》证明,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小微企业的指标信息,如行业信息、从业人数、资产规模、年营业额等。
- 经费返还银行账户证明材料:有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可直接填写工会账户信息,同时上传一份近期银行转账单据图片(主要能体现工会账户的信息便于审核人员复核)。若无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上传最近一期税务征收的电子划缴凭证单图片(凭证上应有企业付款账号信息)。手工填写经费返还申请表时的银行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应与上传的图片信息相一致(开户行信息需详细填写)。
- 申请人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在职职工证明材料(社保缴交凭证)。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证明,包含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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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按照当地工会或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提交,可能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或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工会组织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