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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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重残: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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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参照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认定的28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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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期限需在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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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联: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及相关特定关系人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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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包括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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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踪: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民政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标准,旨在全面覆盖那些因各种原因而缺乏父母有效抚养的儿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