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垂直开挖深度是否需要专家论证,主要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地方规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 1.一般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需要专家论证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也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 2.地方规定:江苏省:根据江苏省的实施细则,开挖深度在3米至5米之间,且在基坑底部边线水平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存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主干道路或地下管线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也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 3.其他考虑因素:施工环境:如果施工环境复杂,例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也需要进行专家论证支护方案:对于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和相关单位的审批程序,以确保工程安全
基坑垂直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者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均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具体要求还需结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