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留用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管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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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 :结余资金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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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优先 :结余资金使用应优先考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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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审慎 :结余资金管理应充分考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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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 :结余资金管理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管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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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结束后 ,预算单位应及时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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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结余资金报表 ,说明结余原因、金额及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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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 ,确定结余资金性质、使用范围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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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报请同级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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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同意后 ,财政部门将结余资金分配给预算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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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合理使用结余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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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支出 :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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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发展 :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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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 。
- 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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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制定使用计划 ,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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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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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调整使用范围或用途 ,应报请财政部门批准。
- 监督与考核 :
- 财政部门加强监督 ,定期检查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结余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各预算单位在使用结余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