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是指在医保支付后剩余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返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多种医疗相关用途。具体可用范围如下:
一、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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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绩效分配
结余留用资金可用于完善医院内部考核机制,将医保节约资金按比例分配给医务人员,激励其合理用药、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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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医用耗材采购
部分结余资金专项用于国家组织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通过降低采购价格实现医保基金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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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与基础设施改善
用于更新医疗设备、改善诊疗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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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库存管理
支持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库存成本。
二、使用原则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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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规范 :不得将DRG/DIP病组支付标准作为考核指标或直接与绩效挂钩,需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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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专用 :结余资金应专项用于医保控费相关领域,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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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开 :使用情况需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说明
医保结余留用政策通过“价控量补”机制,既保障了患者用药需求,又促进了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需符合国家总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