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辽宁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进一步优化,主要变化如下:
一、覆盖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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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扩展
2025年新增大连、营口、阜新、辽阳、丹东、锦州、葫芦岛、阜康、本溪、辽中、盘锦9个城市,与沈阳、抚顺等5市共同构成辽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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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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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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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急诊抢救、临时外出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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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方式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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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通过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免申即享”,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无需材料、申请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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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 按照参保地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承担,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和医保机构直接结算。
三、管理规范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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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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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超过6个月可变更备案地(无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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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多次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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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
- 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居住地结算标准、省级平台清算,解决地区政策差异。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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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也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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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 :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人员医保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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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医疗费用 :签署《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和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