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支付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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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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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全省统一提高至 10万元 (按上年度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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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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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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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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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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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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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最高支付限额为 20万元 ,报销比例90%。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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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2024年调整后为 18万元 (按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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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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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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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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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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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学生儿童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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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 季度支付限额:职工医保750元,城乡居民医保375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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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部分支付比例不低于75%,居民医保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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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职工医保)或60%(居民医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